2022-04-19 17:30
注册台湾商标申请条件:
在与台湾有相互承认优先权之国家,依法申请注册之商标,其申请人于首次申请日次日起六个月内,向中华民国申请注册者,得主张优先权。
依前项规定主张优先权者,应于申请注册同时提出声明,并于申请书中载明在外国之申请日及受理该申请之国家。
申请人应于申请日次日起三个月内,检送经该国政府证明受理之申请文件。主张优先权者,其申请注册日以优先权日为准。
台湾商标注册所需资料如下:
1、以法人名义注册申请台湾商标的,需《工商营业执照》或有效的登记证明的复印件有加盖公,以自然人名义注册申请台湾只需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一份;
2、包含有商标申请人的详细个人信息的书件,该书件需包括商标申请人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邮编、详细地址和国籍;
3、注册申请的商标图样;
4、申请商标拟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
5、申请人所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时需要)。
以上文件所用语言需会中文或葡文,若不是中文或葡文,需准备由专业翻译机构翻译后的译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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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跨境小师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