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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11 日,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发布受益所有权信息(BOI)最终规则,永久免除美国公司及美国个人依据《企业透明法案》(CTA)向 FinCEN 申报受益所有权信息的法定义务,该规则于2026 年 8 月 14 日在《联邦公报》刊登并正式生效。本文结合 FinCEN 官网公开资料、联邦公报法规文本(31 CFR Part 1010,RIN 1506‑AB67),梳理本次新规核心要点,供境内外相关企业合规参考FinCEN。
一、FinCEN BOI 最终规则出台背景
《企业透明法案》(CTA)作为《2020 反洗钱法案》组成部分,2021 年正式生效。立法初衷为打击洗钱、恐怖融资等金融犯罪,要求大量在美国开展经营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向 FinCEN 提交受益所有权信息。受益所有权人,指对企业实施重大实际控制,或者直接、间接持有企业不少于 25% 股权的自然人。
FinCEN 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布初代 BOI 申报规则,原定 2024 年 1 月 1 日落地实施,要求申报企业报送企业主体、受益所有人、企业申请人身份资料。但规则落地遭遇多重现实阻碍:多地联邦法院下达全国禁令,暂停申报执行;广大美国小企业集中反馈申报带来较重的合规成本,FinCEN 多次暂停、恢复申报流程。
2025 年 1 月,美国发布行政命令,旨在削减不必要监管负担。FinCEN 据此出台临时最终规则(IFR),2025 年 3 月 26 日联邦公报刊登并立即生效,临时压缩申报主体范围,暂时豁免美国本土企业、美国个人的 BOI 申报义务,同时对外征求公众意见。
2026 年 8 月发布的本次最终规则,将 IFR 项下全部临时豁免升级为永久监管制度,同时新增多项豁免条款,数百万美国小企业由此解除 CTA 法案下的 BOI 申报压力。配套问答文件同步对外发布,问答仅具备解释说明效力,不能修改成文法规规定的法律义务。
二、新规下可豁免 BOI 申报的主体
依据本次最终规则,以下企业及个人无需向 FinCEN 提交 BOI 申报:
美国籍受益所有人:负有申报义务的外国企业,无需报送美国个人受益所有人的相关信息;同时美国自然人也没有义务向申报企业提供自身受益所有权资料。
美国籍企业申请人:外国申报企业无需上报协助其完成美国经营注册的美国籍企业申请人信息,该类个人亦无需向企业提交个人身份材料。
持有 FinCEN 识别码(FinCEN ID)的美国自然人:FinCEN ID 为 FinCEN 发放的唯一身份识别编号。美国自然人申领 FinCEN ID 后,即便个人备案信息发生变动,也无需更新、更正此前提交 FinCEN 的资料。需要特别区分:非美国公民持有 FinCEN ID,信息发生变更必须在 30 个日历日内向 FinCEN 完成更新申报,该义务并未豁免。
外资集合投资工具(FPIV)项下美国实际控制人:针对已经完成美国注册的外资集合投资工具,对该实体拥有控制权的美国个人,其受益所有权信息予以豁免申报。
简言之,美国本土注册设立的全部企业,以及美国自然人,均不再承担 BOI 申报义务。
三、仍需要履行 BOI 申报义务的主体
新规大幅收缩申报范围,但满足全部下述两项条件的外国实体,仍属于法定的 “外国报告公司”,应当完成 BOI 申报:
依据境外国家或地区法律设立组建;
已经向美国州务卿或者部落同级政府部门提交备案文件,完成 “在美开展业务” 注册登记。
实务中需要重点注意:该类外国报告公司,禁止上报任何美国自然人相关信息,包括美国籍受益所有人、美国籍企业申请人;但是,企业中如存在外国自然人受益所有人,该部分人员信息仍然需要依法完成申报。
外国企业应当自行对照法规列明的豁免清单逐一核验,并非所有在美国办理业务登记的外国公司都必须申报 BOI。申报材料主要包含企业法定名称、商号 / 经营别名、营业地址、设立司法辖区、首次美国注册辖区、税号(美国 EIN 或者境外签发税号)。
申报时间要求保持不变:2025‑03‑26 之后新完成美国业务注册的外国报告公司,自收到注册生效通知之日起30 自然日内完成初始 BOI 申报。
四、历史已提交 BOI 申报数据如何处理
针对新规生效前已经完成申报,但新规下取得豁免资格的企业和个人,FinCEN 将执行批量数据删除操作。
企业、个人无需主动提交删除申请,FinCEN 将自行进行合理甄别判断,计划2027 年 2 月 10 日之前完成全部符合条件记录的删除工作。FinCEN 不会向每一家主体单独发送删除完成回执,仅会在 FinCEN 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对外告知整体清理流程全部结束。
数据删除工作将联合美国国家档案与记录管理局(NARA)开展,严格遵守联邦档案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五、企业合规提示
BOI 申报豁免不等于 CDD 义务免除:美国本土企业不用向 FinCEN 提交 BOI 报告,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CDD)义务独立生效,银行等机构依旧有权收集企业受益所有权信息用于反洗钱风控,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FinCEN 官网部分历史指引文档尚未更新,旧文档中 “美国公司需要提交 BOI 申报” 的表述已经失效,企业应当以 2026‑08‑14 生效的最终规则文本为准。
属于申报范围的外国在美注册企业,应当持续跟踪 FinCEN 后续官方指引,及时完成申报及后续必要变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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