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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老赖?!失信工厂、无良卖家再上黑名单,该怎么合作共赢

卖家曝工厂违约失信,无良卖家再上黑名单!多重套路避坑转需

又一老赖?!失信工厂、无良卖家再上黑名单,该怎么合作共赢

在跨境供需的斗场里,从未有牢不可破的合作关系。围绕不同的利益纷争,跨境圈内似乎总会不时的出现跨境黑名单、失信工厂、无良卖家等纠葛。

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里,卖家爆料称某家居行业NO.1工厂违约失信;超时2个月迟迟不见样版,交货期一再拖延;取消订单合作后,卖家自负盈亏的前提下却意外收到来自工厂的长摞账单,定制料成本、开机成本、版权费等需由卖家承担并被告知将从先付定金中一一扣除……

原本,这只是一起常见的跨境卖家与供货工厂的口舌之战,可事件愈演愈烈的背后,却从另一个层面暴露了当下双方更多的合作纠纷和各自的生存现状。

供需矛盾由来已久,核心导火索还是“钱”

一入跨境电商深似海。义乌某跨境厂商所有人何军(化名)指出,这种供需矛盾其实由来已久,只不过从之前工厂与经销商的矛盾转换到与跨境卖家的矛盾。“依据合作进度来看,早期利润分成与双方的合作适配度成正比,双方合作共赢合家欢;但利润分成到达临界点,同时有一方的营收严重高于另一方时,这种忠诚度终将不攻自破;十之八九,最后撕破脸的都是为了钱财。”

早在2018年,成人用品处于红利期时,帮助外贸工厂获得“入场券”的卖家却在费心费力铺设好海外市场时,被直接“撕票”踢出国际赛道,工厂坐享其成完全取代了卖家的品牌进行自产自销;2019年,十多年外贸老厂携手卖家开模开发新品,产品卖爆后工厂惨遭卖家釜底抽薪,连人带产品带市场一夜被“掏空”;真实的嗜血案例之下,事实上每年围绕合同违约、付款方式、货款账期、销售范围、侵权应急处理等类型的合作纠纷还有很多,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工厂抢客户:卖家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开拓海外市场,在逐渐完善建立消费者心智和品牌意识后,卖家被合作的源头工厂以更低的产品售价和售后服务,如海外当地退换货和本土化服务抢走目标客户群体;

销售范围之争:第一种情况,何军表示工厂生产的产品60%以上供应给同一位卖家的情况较为普遍;这种情况下,源头工厂往往因销售范围和销售经营权限制而无法打开当地市场;工厂较为被动,且工厂与卖家的供应关系出现裂痕的话,工厂则容易因大量的库存积压而遭致倒闭的风险;第二种情况,卖家的销售范围之争也是激发二者矛盾的因素之一,主要发生于欧美、日韩等主流市场;不同国家的品牌授权和经营范围划分,每年导致的工厂与卖家的利益纠葛也不在少数;

侵权投诉应急处理:从红极一时的“平衡车”、“指尖陀螺”到“指尖猴子”,侵犯知识产权所导致的封号、罚款是不少卖家的伤口所在,且此类侵权多高发于工厂的模具侵权、外观专利及品牌侵权;品牌投诉发起后,工厂能否第一时间应急处理挽回卖家损失,也是催化二者矛盾的关键因素……

认清工厂和跨境卖家的这些常用“套路”

排除大部分情况下遇不可抗力所导致实质性合同违约之外,事实上工厂和卖家对接过程中相互的扯皮推诿,也是激化双方矛盾的潜在隐患。

对此,何军笑称:“通常工厂搪塞卖家询问生产进度和延期交付的都有一套惯用的说辞:例如,不在司出差说、节假日放假、模具维修;原材料短缺、产能不足、生产设备故障、工厂意外停电;辖区内查环保,工厂停工歇业;成品做好了,包装后会第一时间发出;昨天已顺利发货,可物流车半途故障了……”

当然,个别卖家应付工厂同样也套路满满,常见的如:谎称平台拖欠货款、现金流短缺、账户资金冻结等拖延账期,同时还假借爆单后还款为由负债采购更多货源;少许定金的模式下,卖家测品发现产品赢利点不高的情况下退货、退订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且此类卖家通常表示企业已资不抵债、破产出局,迫使工厂及时止损终止合作或将成品低价转售。

避坑转需!工厂、卖家如何达成双赢?

针对上述存在的多项纠纷,何军双向提醒卖家和工厂重视贸易合同的合法性,白纸黑字明文规定,或撰写书面合同文件严格制定起始时间、最晚交货期、最迟付款期限等等合作细则,切忌以行业信用和口头承诺作为合同施行的依据。必要时,工厂和卖家都可各自申请第三方公证机构的参与和介入,并对合同违规、交期拖延制定明确、数字化的惩处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当下外贸工厂OEM、B2B/B2b“双轨策略”或者多轨运作已较为普遍,当工厂自销自销且同时提供跨境分销服务时,工厂卖家之间如何达成合作共赢则至关重要。

以实操经验和行业现行规则来看,何军提出了如下几个思考维度,建议工厂和卖家可对号入座拟定供需合同,建立各自的合作底线和市场竞争防线:

1、多渠道布局,分散运营风险:避免产品销售依赖于一家工厂/一位卖家,尤其是动销率高的爆款产品;建议工厂多市场、多平台开拓不同销售能力的卖家,而卖家则需丰富货源渠道,避免因工厂失误产生断货风险;

2、定点划分销售区域:基于工厂自产自销的前提,其实工厂和卖家双方可就不同产品或同一种产品,从产品微创新、产品价格(避免价格战)、产品所能销售的国别、产品营销方式等,规定各自占领的销售区域和营销手段;当出现异地单子时,按双方事先约定的施行异地单子互转,按比例分成或以同等水平的异地单子予以合作交换;

3、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权:卖家以品牌代理商的名义分销工厂(自产自销)货源时,需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侵权风险以及明确好知识产权的归属权;例如,产品在欧美以及北美不同市场范围内的商标注册情况、外观侵权排查等等,避免卖家因工厂品牌侵权被处于连带责任;相反,工厂在协助卖家开发产品时同样需要避免侵权情况的发生;

4、签署排他性协议:不论是工厂的自主研发还是卖家的产品技术创新,建议双方需要就自身所拥有的创新产品或技术,在法律的保护下签署排他性协议,避免产品核心竞争力被工厂/卖家私下挪用;

5、技术或资本入股:双方可考虑以技术、资本单种或多种模式认缴股权,互惠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文/雨果网 钟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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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Yura 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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