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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AEO认证工作应当由谁来主导才可以

海关AEO认证工作应当由谁来主导才可以

海关AEO认证工作应当由谁来主导才可以

“申请AEO认证还要资格吗?”看到标题可能大家会有这样的疑惑,但这的确又是申请AEO认证工作中最容易被忽视且是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当然,这里很可能还会有一些无奈的客观因素,且听果子慢慢分解。

AEO认证的特殊性

在日常工作中,大家经常将AEO相关工作直接描述为“AEO认证”,这样固然没错,但是在很多人的主观认识中将其仅定性为“认证”,似乎与其他的诸如ISO认证、反恐认证、供应商认证等认证工作没有多大区别。但这里恰恰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前缀——海关。这项工作的全称应该是“海关AEO认证”。

增加了“海关”两个字就足以说明AEO认证与其他认证的区别,果子为了让大家直观的看到这些区别,特别制作了如下表格:

海关AEO认证工作应当由谁来主导才可以

更详细的说明,果子在《都说海关AEO认证难,海关AEO认证与其他认证的区别到底在哪儿?》这篇文章中有详细的解释,特别值得强调的是,海关AEO认证是基于各项海关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操作流程的合法合规性的规范工作。换言之就引出两个问题来,第一是法律法规作为AEO认证的基础,第二是关务工作经验的基础。

海关法律法规与AEO认证的关系

众所周知,中国海关AEO认证是基于世界海关组织贸易安全框架并结合本国海关法律体系来确定的。稍有关务经验的朋友在研读海关总署2018177号公告之后就会发现,每一项AEO认证标准都有一条或多条海关的法律法规给予了明确规定。

就拿制度拟定这项工作来说吧,在传统的认证工作中,制度的要求只要满足企业内部管理需求即可通过认证。但是在海关AEO认证中则要将制度拟制扩大为三个方向:1.企业管理需求,2.监管方式的结合,3.海关法律法规。

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可以进行无限解释,所以果子就不再讨论了,我们分别来解释下剩下两点。

先说法律法规,以单证保管为例,有些企业对于单证保管的内部要求是永久保存,也有的是保存一年至两年,是不是这样就够了呢?有关务经验的朋友都会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四条中对于稽查年限有3年的描述,我们也许可以把单证保管年限定为3年,但这就大错特错且条款违法!这里的3年应当是针对不同的监管方式有不同的年限要求,如果在不理解法规的基础上照搬原文进入制度又会面临无法执行的尴尬,认证也是不能通过的。这时也许会有人问了,把单证保管年限设定为永久保存是否可以呢?这就要跟公司的档案保存条件、档案保管部门进行协商,并且果子碰到过海关在认证现场不同意这种描述的情形。所以,还是不要轻易改变了。

在举个例子,进出口活动中要求设定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比如对于保税货物的管理,从各部门运行流程,到处置要求的规定,到产品的存放要求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熟练掌握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理要求才能做好AEO认证的制度准备工作。单纯的原文照搬是完全不符合海关AEO认证要求的,换个角度来说,制度白纸黑字对外发布,各地海关经常搞培训,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外公示,在这样的条件下还存在着大量因违规被处罚的情形,至少说明应当在制度中对法规再细化、再规范才能真正避免风险的产生。

关务工作经验对AEO认证指导的重要性

在果子接触到的企业中,经常反馈一些所谓的专业AEO认证辅导机构对于关务工作一窍不通,只敢跟企业谈认证本身,走形式做样子甚至辅导过程中“只动嘴不动手”。

为什么会出现专业AEO认证辅导机构却不专业的情形呢?这一点不难理解,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关务工作经验,所以会最大限度避免谈及关务业务本身,以免被戳穿。就拿一家众所周知的中字头企业来说吧,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就是打着“专业认证”的旗号,结果几家分公司副总经理级别的领导,连最基础的关务问题都要求助于我,带出来的团队可向而知。

更可笑的是,这家集团在西南地区的公司居然从职业技术院校招募大二的学生来给企业做AEO认证辅导工作,负责AEO认证的经理连监管方式都说不上来几个,水平可见一斑。

为什么说关务工作经验对于申请AEO认证非常重要呢,果子还是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首先,应当由精通海关法律法规的人员来主持AEO

因为AEO认证是规范企业关务行为的合规工作。要想让企业合规,就要先了解企业的关务模式,找到其中的错误或隐患,再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形成制度文件并加以培训。但是,每家企业都有关务人员和关务经理,要想指导这些具有丰富经验的关务人员或者说调整他们的工作流程,就必须比他们更为精通关务工作,否则是完全无法开展工作的。

有人可能会说了,海关法律法规都是现成的,但就以加工贸易这一种业务类型来说,海关就有70余个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约束,更不要说加工贸易企业往往同时涉及三种或更多的业务类型。对于没有关务工作经验,或者没有加工贸易工作经验的人来说,是完全没可能掌握这些规定的,更无法让企业的管理制度完全合规,也更没有指导企业业务合规的能力。

岸谷关务的AEO认证团队中,各组长都拥有15年以上企业关务工作经验,而且都有预归类资格证书、报关员和报检员资格证书。我们在给企业提供AEO认证辅导过程中就经常会发现企业在申报、内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但是对于果子来说,光会挑错没有意义。果子还会针对这些问题给企业开展法规培训,讲解海关要求,并且修改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违规风险。

在生产企业中,多见由质量管理部或者合规部来负责海关AEO认证工作,然而这些部门的朋友大多没有关务经验,所以在AEO认证的运行组织工作中就无法起到实质作用,尤其是根据不同监管方式的产品与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关联关系大多不理解,所以对于关务部门的合规实质上无法起到任何作用。

果子高兴的看到,申请AEO认证的企业关务人员更乐意与我们交流,这样才会有共同语言,企业领导不重视关务工作导致的制度性风险普遍存在,很多关务人员也是敢怒而不敢言,我们更是在AEO认证辅导过程中站在关务合规的角度来直接面对企业高管,在进一步规范流程的基础上争取关务部门的话语权。

其次,综合关务能力要强

了解海关法律法规并不难,海关总署官网可以搜索到,但是否可以灵活掌握就是另外一码事了。更何况海关AEO认证注重的是供应链安全,有些人单纯的认为认证涉及范围仅有海关管辖的报关和报检,这就大错特错了。

在进口和少量出口业务中,需要涉及包括商务部在内的多部门业务后,才是海关和商检,还可能包括一些境外的事务相结合,这些业务都要比照海关AEO认证标准进行执行,否则报关和报检环节的管控就会完全失效,也就无法达到AEO认证标准的要求。

指导企业开展AEO认证工作时,经常会出现一个尴尬的情景,就是我们对企业不能完全了解,然而企业被问询的关务人员既不知道你想要哪些信息,也不可能把所有细节介绍完整,这就会对AEO认证的准备工作带来漏洞。比如在元旦前夕,果子辅导一家贸易公司申请AEO高级认证的时候,就在例行模拟认证中掌握到了企业是某家国外公司的总代理,根据监管方式和对《审价办法》的经验就专门为特许权使用费为企业的合规部门进行了专项指导和培训,并在制度流程中加入了该项工作。没想到第二天海关现场认证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特许权使用费。

在这个案例中,果子和岸谷关务的其他同事仅从只言片语和现场情况就可以判断出一些企业尚未说明的业务类型,或者从某些公开信息和单据中发现线索,在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员工负担的情况下完成全面的AEO认证准备工作。

要做到这点就不得不提到岸谷关务的AEO认证辅导团队,团队中75%的成员有报关员资格证书、报检员资格证书和预归类师证书。同时,团队中70%以上的成员有加工贸易或其他生产企业的关务工作经验,团队中超过50%的成员有15年以上关务工作经验。有的时候可叹那些一天报关书都没碰过的人是哪儿来的自信给别人辅导AEO的?简直就是外行指导内行,越搞越乱。

说在最后

不得不说,海关AEO认证通过率较低也许并不是大家之所愿,包括海关也对很多大型企业开展的认证准备工作质量极为恼火。现实工作中,因为关务工作繁重,往往由关务部门主导AEO认证的比较少,更多以国企为代表的企业都是让质量部门这样的外行人去主导,或者是在流于形式的采购环节中把认证交给了一些没有经验的低质低价公司去主导,最后导致国有企业的认证通过率普遍偏低,这也是企业管理理念的无奈。在很多国有企业中决策部门的领导往往不懂关务工作,为了防范决策风险而采取流程正确的方法来决定AEO认证的工作开展方式,注定为认证工作埋下了重大隐患。

外行领导(指导)内行,不仅是AEO认证工作之弊病,更是关务合规工作之弊病,此病不除就永远无法迎来真正的关务合规。(来源:岸谷关务)

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转载,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

(来源:岸谷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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