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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股份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详见公告

华鼎股份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0611-2 号),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 0307 财保 1493 号】,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维投资”)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5,608,089 股,解除了一轮司法冻结。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2019 年 10 月 21 日,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 0307 财保 1493 号】,通维投资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000 股被执行司法冻结。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1108-04 号),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 0307 财保 1493号】,通维投资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3,108,089 股被执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 3 年,具体情况详见 2019-083 号公告。

通维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因(2019)粤 0307 财保 1493 号民事裁定书被司法冻结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计 65,608,089 股。

二、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情况

华鼎股份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华鼎股份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三、本次解冻后股份冻结的情况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 65,608,089 股;剩余被冻结股份 65,608,089 股,占通维投资所持有股份的 100%。公司将密切关注通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及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来源:跨境大佬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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