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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25年Q3Q4核定征收如何申请?店铺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报?

最近不少跨境电商卖家、学员都在集中咨询:2025 年 Q3 及之前、Q4 业务能不能做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具体怎么算,如何申请?


最近不少跨境电商卖家、学员都在集中咨询:
2025 年 Q3 及之前、Q4 业务能不能做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具体怎么算,如何申请?为什么我问主管税局又说不可以?另外店铺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到底怎么报?今天一次性给大家讲清楚。


本文概要:

一、什么是核定征收?具体怎么算!

二、25年Q3Q4核定征收有官方文件吗?

三、2%/4%核定征收政策各地执行不同!

四、核定征收怎么申请,向谁申请?

五、25年店铺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报?


什么是核定征收?具体怎么算!



目前,我们税务机关征收的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2种。

1、什么是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简单来说,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账本规范、凭证齐全,有完整进销项发票,收入、成本、各项费用都清清楚楚,能准确核算出真实利润。

计算逻辑: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按照对应税率,去交企业所得税。

      

      案例1:

深圳A公司Q3 Q4销售额1亿,成本4000万,费用5500万,A公司需要交多少所得税?

利润总额=收入—成本—费用

 = 10000 - 4000 - 5500 = 500万

企业所得税=500万*25%=125万

2、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简单来说是指针对账务不健全、账本混乱、算不清楚成本费用的企业,税务局直接按你的销售额给你核定一个利润来征你的所得税。


核定征收具体怎么算呢?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 × 核定利润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所得税率(非小微25%;小型微利企业 5%)


现行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335 原则」

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且非国家限制、禁止行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300 万元

从业人数 ≤ 300 人

资产总额 ≤ 5000 万元


      案例2:

深圳B公司Q3Q4销售额1亿,按4%应税所得率(俗称核定利润率),B公司需要交多少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亿*4%=400万

应纳所得税=400万*25%(非小微)=100万


案例3:

深圳C公司Q3Q4销售额6000万,按4%应税所得率(俗称核定利润率),C公司需要交多少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6000万*4%=240万

应纳所得税=240万*5%(小微)=12万


25年Q3Q4

核定征收有官方文件吗?


跨境电商25年Q3Q4核定征收如何申请?店铺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报?

图片来源:跨境电商财税课堂

1、跨境电商核定征收公开政策有,

但不适用备货模式(事前核定)


全国层面,跨境电商核定征收有公开长期有效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 年第 36 号),税务总局官网可查,有文号、有正文。

适用:综试区内以 9610 直邮为主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

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

1)在综试区注册

2)在当地跨境电商线上平台登记出口数据

3)无有效进货凭证、适用无票免税(财税〔2018〕103 号)

跨境电商25年Q3Q4核定征收如何申请?店铺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报?图片来源:跨境电商财税课堂

符合条件企业可事前申请,按4%核定利润率缴企业所得税;申请获批后,电子税务局会显示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税率”,或取得税局《核定征收通知书》,作为当年有效依据(需一年一申请)。

但政策和实操有差距:虽然 2019 年 36 号公告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中,各地税局存在大量无进项发票的跨境电商,审批核定征收均持谨慎态度。因此,企业往往面临“政策明面有支撑、实操落地开口难”的现状。


2、2025年Q3Q4核定征收

无总局公开文件(事后暂估)


税务总局从未公开发布正式文件,允许跨境电商2025年Q3、Q4 按 2%或4%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目前行业流传的2025年分阶段执行口径,比如Q3及之前业务按2%、Q4 按4%,本质是部分地方税务局内部窗口指导意见,仅是地方事后暂估列支成本的变通口径。简单来说,先让你按4%的利润暂估成本去预缴所得税,所谓“暂估”,就是暂时先按这个成本来列支,仅为2025年阶段性征管变通,并非正式核定。参考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第35条:税务机关有权对账务不全企业核定应纳税额。


这类口径无官方文号、无正式署名、无红头公章,企业拿不到核定通知书、电子税局系统也不会有核定标识;不属于全国统一、公开透明的法定政策。

所以说核定征收并不是企业想申请就能申请到,最终审批权、解释权完全归主管税务机关所有。这也是不同辖区、不同企业,能否核定口径不一、执行差异较大的核心原因。

跨境电商25年Q3Q4核定征收如何申请?店铺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报?图片来源:跨境电商财税课堂

为什么不会出正式公开文件,若明文给跨境电商2%或者4%核定,国内电商及其他行业会不会要求同等待遇;毕竟基于税收公平原则,税务部门不能对单一行业厚此薄彼,因此官方不会发兜底文件。


2%/4%核定征收政策

各地执行不同!



对于买单出口、未做正规报关合规的跨境电商企业,税务机关不会直接默认核定征收。


常规流程:一般先下发资料清单,要求企业提交业务佐证材料,再根据资料真实性、业务链条完整性评估定性;常规先按“视同内销”初步判定,再结合企业补充举证、沟通协商,最终确定适用税务处理口径。


需准备的佐证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1、平台数据:亚马逊等平台店铺后台数据、按季度统计的销售额截图、销售流水及收支退款记录;

2、物流佐证:海外仓发货件号、完整物流轨迹(证明货物实际离境);

3、采购佐证:供应商付款凭证(证明真实采购,且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客观情况);

4、运营佐证:物流运费单据、平台佣金凭证、日常运营支出单据(证明真实经营成本)。


1、第一梯队:一线城市(了解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地区)认可出口实质

增值税:免税(地方口径)

企业所得税:4%核定利润率


2、第二梯队:二三线(宽松)不认可出口,视同内销征税

增值税:按1%征收 (小规模优惠)

企业所得税:4%核定利润率


3、第三梯队:二三线(偏严)不认可出口,视同内销征税

增值税:按13%征收

企业所得税:4%核定利润率


重要说明:

1、执行差异:同一城市不同辖区不同专员执行口径差异明显,例如广州番禺、白云两区松紧尺度各不相同;

2、核定利润率:不低于4%,所以业内有些会建议按4.1%或4.5%以降低后续纳税调整争议。



核定征收怎么申请,向谁申请?



目前针对跨境电商核定征收,公开渠道没有明确的申请口径与线上端口,所以企业想主动申请,都不知道找谁,实操中主要通过以下两种路径进行操作:

路径一:主管税局主动通知(被动响应)

主管税务机关主动联系企业,要求2025年Q3Q4按不低于4%的利润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过往存在买单出口、业务报关不合规的企业,务必第一时间积极响应,配合按时补申报、足额缴纳税款,切勿拖延观望。目前已有部分企业被税务倒查 2022—2025 年三年税务数据,拖延只会增大稽查和补税风险。

路径二:企业主动申报,

备足资料以备后续税务协商

企业可先结合成本分摊方案,店铺公司在申报时,参照核定征收的逻辑,按不低于4%的利润率计算并缴纳所得税;提前备好全套业务佐证资料(包括平台数据、物流、采购、运营凭证及成本分摊表等),后续若税局对申报资料有异议,再按照事前准备资料沟通协商,争取税局认可、不做纳税调整。


注:此路径属于企业在未取得税务机关《核定征收通知书》情况下的“自我裁定”,选择此路径意味着企业需自行承担后续应对税局对于数据异议的压力。


25年店铺公司

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报?



(一)参考赛维做了100%自主报关,

  100%足额交税的

100自主报关:所有跨境出口货物,全部由境内出口公司正规报关出境,无买单出口、无第三方代报。


100%足额交税:是指集团内的境内出口公司及核心运营主体按真实经营利润足额完税,香港公司缴税不算在内,不能用来抵扣境内主体的应纳税额。


案例4:

深圳A集团(境内核心运营主体+ 出口主体),2025年Q3、Q4按真实经营核算应纳税额200万; 但集团实际只缴纳了100万,未按真实足额完税,这就不叫100%足额缴税,这叫没交够税。


1、店铺公司“成本分摊,

查账微利/零利申报”


前提:基于合理成本分摊协议、关联交易公允、全套费用凭证齐全

统一核算:准确核算出口公司、香港公司等核心运营主体在2025年Q3、Q4发生的全部真实成本与费用(包括平台费、广告费、物流费、薪酬、运营开支等)。

合理分摊:根据收入占比,将上述总成本分摊至各店铺公司主体。

申报逻辑:各店铺按查账征收重新核算所得税,向税局举证出口公司及核心运营主体已缴税款,证明集团整体不存在少缴、漏缴税费情况; 税局认可成本分摊方案,各店铺公司可按分摊后账面零利润 / 微利完成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适用企业:境内店铺公司+出口公司/运营主体同一主管税局(征管口径统一,认可度高)



2、备用方案:核定征收

(按不低于4%利润率申报)


由于税源归属问题,税务机关不认可成本分摊逻辑,按不低于4%核定利润率,做核定征收申报,完成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适用企业:境内店铺公司+出口公司/运营主体不同主管税局及异地店铺公司

实操难点:各城区税务局对跨境电商店群业务模式监管口径与认可态度差异较大;跨多家税务所、多位税务专管员逐一对接沟通,沟通周期长、时间成本高,需提前备齐全套佐证资料(成本分摊协议、完税证明、业务流水等),高效推进沟通。


(二)买单出口、没合规的跨境电商企业


先按平台报送的全部收入,自主提交出口免税申报;后续税务机关将结合业务真实性、佐证资料完整性审核,最终可能出现以下三种处理结果:


1、最优可能:认可出口实质,增值税免,所得税4%核定

2、成本可控:不认可,按内销,增值税1%,所得税4%核定

3、法定标准:不认可,按内销,增值税13%,所得税4%核定


对于买单出口的企业来说,首要任务是风险处置,全力准备证据争取最好结果,并测算最差情况的承受能力。实操中,最终按1和2处理的口径比较多,属于税局基于企业实际情况的网开一面;按3处理口径的,企业可能就需要做好公司所有数据公开摊牌的准备,因为企业实际的净利都没有这么多,增值税按13%补交的,基本没几个跨境电商企业能补交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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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来源/跨境电商财税课堂

(来源:跨境电商财税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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