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7 14:41
装运港船上交货的贸易术语是FOB,是指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费用和风险的贸易术语。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按国际商会对FOB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一、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付费用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二、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