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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琦店铺因虚假宣传被罚,直播带货频频“翻车”

李佳琦持股49%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10日受到行政处罚,原因为“发布虚假广告”,罚款1万元。

李佳琦店铺因虚假宣传被罚,直播带货频频“翻车”

据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佳琦持股49%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10日受到行政处罚,原因为“发布虚假广告”,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举报人在由该公司开设的天猫网店(李佳琦专属店)购买了菲诗蔻洗发水,该店家在网上虚假宣传该洗发水有防脱发功能,但该公司无法提供相关依据。

李佳琦推荐大闸蟹涉嫌虚假宣

2019年,李佳琦就因直播间所推荐大闸蟹涉嫌虚假宣传登上热搜。2019年11月13日下午,李佳琦工作室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回应此事。

李佳琦方面承认在直播间介绍产品过程中出现失误,把“阳澄状元”大闸蟹说成“阳澄湖的大闸蟹”,原因是“解读商家提供的信息时出现了偏差”。李佳琦方面向消费者们致歉,希望消费者和社会媒体对其进行监督。

随后,李佳琦转发了该微博,并配文“引以为戒,提升自我,不辜负消费者信任”。

直播带货行业频频“翻车”

据了解,中消协日前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指出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并点名汪涵和李雪琴直播带货“翻车”、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等现象。层出不穷的新问题随着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节目的红火不断呈现在大众视线之中。

近日,“辛巴燕窝门”事件又有了新进展。主播辛巴公开向购买者燕窝产品的消费者道歉,并主动进行“买一赔三”的赔付,总赔付金额6198万元。在道歉信中,辛巴出示了其和燕窝厂家签订的合同,明确要求厂家必须提供真实的产品介绍信息,不能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所有的损失都有厂家承担。在道歉信中,辛巴表示,他自己也是按照商家提供的商品介绍进行的直播,并不知道产品是假的。辛选团队在选品、质检方面因为对燕窝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够 , 未能甄别出品牌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存在夸大宣传的内容,将深刻反省内部管理,严抓品控,启动内部整改升级。

2020年,直播带货俨然成了全民追捧的热门行当,包括快手、抖音等各大直播平台都已经涉足直播带货,培养出了包括辛巴在内的众多网络平台头部主播。然而,直播带货"火"了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乱象频发,各类事件频上热搜。

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压实有关主体法律责任,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

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11月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监测发现,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并点名了知名主播在带货期间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播带货时动辄几万、十几万的销量背后,是主播明星效应,粉丝经济的助推,知名带货主播的风生水起,很大程度源于消费者对于主播信任和支持。由此可见,如果主播所推荐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存在虚假宣传的话,理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K哥聊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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