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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起诉外国公司:确定管辖法院的方式

在中国起诉外国公司:确定管辖法院的方式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外贸企业面临的纠纷与日俱增,这些纠纷不仅涉及货物交付、付款等问题,还可能牵涉到法律适用、合同条款解释等多个方面。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问题,那么国内外贸企业就可能需要在中国法院起诉境外公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分四步,来详细介绍起诉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分别是:管辖权的确认、法律文书的送达、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法院的判决与执行,今天咱们先分享管辖权的确认。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某一案件的审判权。在中国,对于涉外民商事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管辖方式:合同约定、法定管辖、选择管辖。

1、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的解决方式,比如仲裁、诉讼、调解等,以及具体的仲裁机构、法院或调解机构。

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那么当事人就应该按照约定的方式和地点解决争议,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

例如,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在香港进行仲裁,那么中国企业就不能在中国法院起诉境外公司,而应该向香港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法定管辖

法定管辖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的管辖原则,确定哪个级别、哪个地区的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一般来说,中国法院对以下几种情形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有管辖权:

(1)被告的住所地、经营场所或者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的。

(2)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在中国境内的。

(3)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在中国境内的。

(4)其他与中国有实际联系的。

3、选择管辖

选择管辖是指当事人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定管辖的基础上,选择一个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作为争议的解决地点。

例如,如果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都在中国境内,那么中国企业可以选择在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境外公司。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什么时候都不晚,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努力维权,每一步都需要精心准备。

(来源:外贸风控-Harry)

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转载,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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