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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地人社部门出台系列惠企惠民政策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到了关键时刻

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地人社部门出台系列惠企惠民政策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到了关键时刻,在此期间各地人社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应对,出台系列惠企惠民政策。对于部分政策做了以下分类,希望大家有所了解。

一、实施援企稳岗

各地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北京: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天津: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费率及职工个人费率均为0.5%,执行至2021年7月31日。

二、延缴缓缴社会保险费

各地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办。

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四川:出台缓缴社会保险费规定,对在缴费期间难以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上海:上海市人社局公布4项企业减负措施,其中力度较大的是“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规定,从今年起将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

三、疫情防控企业重点扶持

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建立专门工作组,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解决用工、原材料、运输等实际困难。

安徽

结合定点生产企业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生产期间加班加点用工情况,根据加班时间和日在岗人数(含临时用工),给予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标准的一次性就业奖补。

福建

对连续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的,提高用工服务奖补标准,对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生活补助。

山东

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生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按照每个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四、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川:对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阶段性延长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

山东: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2月4日后到期的,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六、确保失业保险金发放

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向社会公布失业保险金申领网上经办平台。

山东、河南:延长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限,确保失业人员不因疫情影响失业保险金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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