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藏,可在 我的资料库 中查看
关注作者
您可能还需要

美国商标局:优先审查COVID-19相关商品或服务商标!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了针对特定商标和服务商标申请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COVID-19)优先审查计划。

美国商标局:优先审查COVID-19相关商品或服务商标!

通知一:2020年6月15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了针对特定商标和服务商标申请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COVID-19)优先审查计划。

为应对新冠疫情的爆发,满足研发医疗产品和服务用以抗击新冠病毒的迫切需要,并将成功研发的产品尽快推向市场,对于那些符合新冠病毒相关的医疗产品和服务的商标申请,USPTO将接受申请人优先审查的申请,并加快对这类商标的初步审查。此外,USPTO认为新冠疫情爆发所带来的影响适用于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二部148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因此将免除此类商标申请优先审查的官费。

美国知识产权商务部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Andrei Iancu表示:“发明家、企业家将全力以赴预防、诊断、治疗和治愈新冠肺炎,加快与新冠肺炎有关的商品商标和与医疗、医学研究有关的服务商标的初步审查,与此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尽可能快的走向市场,将拯救更多人的生命”。

为了使有关申请符合新项目的资格,该新申请必须含有经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用于预防或治疗COVID-19(新冠肺炎)的产品;用于治疗或预防COVID-19(新冠肺炎)的相关的医学或医学研究服务。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通常按照顺序来审查收到的申请,但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申请人可要求审查员优先进行初审。申请人必须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7 编第二部146条(a)项(3)款向署长提交请愿书,以寻求署长行使监督权,以使申请的初审提前。参见商标审查程序手册(TMEP)1710条。

为满足这一程序下的优先审查,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描述的符合新冠疫情相关的医疗产品或服务中选择一项或多项进行注册。除此之外,申请人也可在商标申请中指定其他与此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以下是符合新冠疫情的相关医疗商品和服务:

以上涉及的用于药品或医疗器械的批准可包括但不限于新药临床试验(IND)申请,临床试验用医疗器械豁免(IDE)、新药申请(NDA)、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 ,上市前审批(PMA)或紧急使用授权(EUA)。有关新药临床试验(INDs)、临床试验用医疗器械豁免(IDEs)、新药上市申请(NDAs)、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s),上市前审批(PMAs)或紧急使用授权(EUAs)的信息,请访问www.fda.gov。

优先审查的目的在于加快对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的审查。如果优先审查请求被核准,该申请将立即分配给审查员审查,这将使审查加快大约2个月。而后申请人可通过快速答复审查意见(如有),电话或电子邮件来进一步加快申请流程。但是,所有审查通过的商标都会在《商标官方公报》上公布。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二部101条(c)项及102条(a)项1)款,商标公告后,公众将有30天的时间可以对其提出异议或延长异议时间。

对于符合COVID-19医疗产品或服务商标申请条件,且希望通过提交请愿书来加快商标审查的的申请人,必须首先提交商标申请,然后向局长提交请愿书,并附上商标申请号。申请和请愿书必须通过商标电子申请系统(TEAS)以电子方式提交。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二部20条,请愿书必须包括事实陈述,并以宣誓或声明的方式提交,阐明申请人的COVID-19医疗商品或服务,并解释说明商品或服务属于可以优先审查的类型的原因,包括联邦法规(CFR)中对商品进行管制的部分。初步审查的请求。

SPTO将监测该程序的工作量和所需的资源、公众的反馈以及程序的效率。公众可以向TMPolicy@uspto.gov提交有关该程序的意见或问题。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认为有必要对该程序进行修改,或者不再授权优先审查符合资格的COVID-19医疗相关产品和服务相关的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在修改或终止该程序之前公布通知。

原文内容:

美国商标局:优先审查COVID-19相关商品或服务商标!

(USPTO官网截图)

通知二:2020年6月1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宣布补救措施以恢复专利申请人的优先权或权益!

根据《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案》(CARES法案),美国商标专利局于2020年6月12日,进一步延长了提交某些特定专利相关文件的优先权益和支付某些所需费用寄相关的时间期限,并免除相关申请费用。

根据规定,在2020年3月27日到2020年7月30日之间提交的任何外国指定相关专利申请的截止时间都将延长两个月。(有关时限延长的最新信息,可参阅USPTO网站上的正式通知)

美国商标专利局强烈鼓励专利申请人通过USPTO专利电子提交系统(EFS-Web或Patent Center)提交文件和费用。

原文具体内容:

美国商标局:优先审查COVID-19相关商品或服务商标!

(USPTO官网截图)

通知三:2020年5月27日,USPTO进一步减免某些与商标相关的费用和期限!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认识到COVID-19(新冠肺炎)大流行给我们利益相关者带来的困难。因此,美国专商局已通过2020年3月16日的通知,免除了现有授权下的某些费用,并根据《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和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TTAB)(CARES法案),于2020年3月31日和2020年4月28日,两次延长了某些商标申请期限,这些相关扩展的有效期于到2020年5月31日到期。

随着企业开始重新营业或恢复运营,一些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小型企业和个人,将继续要求救济法案。根据CARES法案授权和TTAB在商标事务上的现有授权, USPTO将根据具体情况直接向需要的人提供救济,具体如下:

1.无法及时答复官方文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请愿书以复活该商标申请。(参见37 CFR§§2.6(a)(15),2.66)

2.申请者因受疫情影响错过了36个月的法定期限提交使用声明,无法及时答复美国专利商标局意见通知书,并导致相关商标注册流程取消或超期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依照规章根据请求免费重启已取消或超期流程。申请人应填写TEAS系统中《向局长递交请求书》表格请求流程重启。参见37 CFR§2.146。

3.注册人如果错过了法定的截止日期,导致注册被取消/过期,或者无法及时就官方的有关注册邮件做出回应或付费,则应使用TEAS“向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表格。(参见37 CFR§2.146)

4.为了提供给利益相关者更多选择权,美国专利商标局将继续免除因重新申请、延迟付款相关费用,但需要注明:提交或付款的延迟是由于COVID-19(新冠肺炎)爆发。

对于在TTAB之前进行的诉讼,如果COVID-19疫情阻止或干扰了归档,则当事方可以提出请求(单方面上诉)或提出再审(针对审理案件),视情况而定。美国专利商标局将继续评估围绕COVID-19爆发的演变情况及其对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运营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有关最新救济法案的详细信息,请阅读USPTO网站上的正式通知)

原文具体内容:

美国商标局:优先审查COVID-19相关商品或服务商标!

(USPTO官网截图)

(来源:老王说标)

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雨果网立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转载。

(来源:老王说标)

分享到:

--
评论
最新 热门 资讯 资料 专题 服务 果园 标签 百科 搜索

收藏

--

--

分享
老王说标
分享不易,关注获取更多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