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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信用证是什么

备用信用证是开证人(一般是银行)应支付人的请求开给受益人,保证在受益人出示特定单据或文件,开证人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必须付给受益人一笔规定的款项或承兑汇票的一种书面凭证,备用信用证是现代银行代替银行保证书或保函的流行方式。

备用信用证是什么

备用信用证是开证人(一般是银行)应支付人的请求开给受益人,保证在受益人出示特定单据或文件,开证人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必须付给受益人一笔规定的款项或承兑汇票的一种书面凭证。

备用信用证是现代银行代替银行保证书或保函的流行方式,是1983年修订的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400号出版物,以下简称《统一惯例》)增加规定的一种新的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条规定,备用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凡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及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2.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及支付该汇票;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所以,备用信用证也有跟单性质。由于备用信用证不是以买卖一定的货物商品作为银行保证的基础,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信用证,所以银行对备用信用证的金额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交易者出于清偿债权债务、获得融资便利、降低交易成本、规避风险等诸多考虑,对金融服务的要求日趋综合化。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这一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但在我国,备用信用证的认知度仍远不及银行保函、商业信用证等传统金融工具。鉴此,认识备用信用证的法律性质及功能所在,并予以合理应用,无疑有助于企业更有效率地参与国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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