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个中国贸促会地方贸促机构发布公告: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当地贸促会申请办理相关事实性证明。
关于受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事实性证明的通知
各设区市贸促会及各有关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对我省进出口贸易产生了一定影响,可能导致部分国际贸易合同无法按约履行,企业利益受损。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规定,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是中国贸促会的职责之一。我会根据中国贸促会的授权,可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提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真实发生的事实性证明。该证明在各国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均能得到认可,将有效帮助企业减免违约责任、维护合法权益。企业如需办理该项业务,可联系、咨询我会工作人员。
联系人:林丛
电话:0591-87856194、13960929787
福建省贸促会
2020年1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同时保障我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办理商事认证业务,帮助我省企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措施而与外商发生的争议,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会商事认证业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办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对于一般原产地证,企业申请开通自主打印功能,配置任一型号彩色激光打印机,可实现“足不出户、随时出证”,这既是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配合,可以减少企业人员外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也是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为便于企业开通自主打印功能,我会优化申请流程,简化申报表格(见附件),实现在线申请即时开通。
二、申办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对于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我会已对有关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格式和签发形式进行了调整,除中国-哥斯达黎加优惠证书外,其它证书均升级为新版电子格式,可参照一般原产地证流程办理。
三、申办国际商事证明、ATA单证册和代办领事认证等业务
企业可以通过“河南省商事认证中心”微信公众号、QQ群、电话等方式与我会联系办理国际商事证明、ATA单证册、代办领事认证等业务,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数量、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四、为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企业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我国部分企业在货物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我省企业,可向我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祝愿大家平安健康,坚信我们携手并肩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河南省贸促会
2020-1-30
关于受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事实性证明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我省部分企业在货物生产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不同程度的无法履行。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第8条第6款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出具不可抗力证明”。
为维护我省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我会将依据中国贸促会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我会申请办理相关事实性证明。
申办所需资料如下:
1.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浙江省贸促会
关于受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事实性证明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我市部分企业在货物生产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不同程度的无法履行。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第8条第6款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出具不可抗力证明”。
为维护我市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我会将依据中国贸促会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我会申请办理相关事实性证明。
申办所需资料待中国贸促会统一发布后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受理部门:法律事务部
联系人:卢晓慧 彭凯琪
联系电话:020-87305356/87318285 QQ群:82880766
办证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2315室
广州市贸促会
2020年1月29日
问
什么是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答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的行为,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
不可抗力事实证明的是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如自然灾害、突发的异常事件等客观存在的事实存在的真实性,但事实的发生能否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则不做进一步的判定。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属不可抗力事实范围。
该证明的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 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
例如,2019年,受第9号台风“利奇马”的影响,不少企业受损严重,贸促会出具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可以用以外贸企业减免违约责任,尽可能减少灾情带来的损失。
中国贸促会出具的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普遍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
中国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指南
1、说明
中国贸促会企业端在本文中简称“本网站”。
网址:http://www.rzccpit.co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2、注册
用户在使用商事和领事认证业务前需要先注册一个本网站账号,主要着重完善递送机构信息及个人身份信息。若注册时完善的信息有误,可以前往“个人中心”——“账号管理”——“账号信息”页面编辑修改。
3、准备工作
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在左侧菜单中找到“基础数据”——“常用企业”页面,进入此页面绑定企业信息。此功能主要是用于商事证明书、领事认证业务,民事类业务无需绑定。
4、事实性证明书申办
4.1流程
4.2新增
用户登录后,点击导航栏 “商事证明书”,进入介绍页面,再点击右侧浮动申办按钮即可进入商事证明书新增页面,也可以将介绍页面滑动到最下方选择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后,点击“立即申办”进入证明书新增页面。
递送机构栏主要是显示用户当前的递送贸促会,该贸促会会受理用户提交的申请文件,并在此贸促会出证。该页面无法修改递送机构,如需修改,需前往“个人中心”——“账号管理”——“账号信息”中进行修改。
基本信息栏主要是显示申办方,文件所属方等信息,其中申办企业和消费国为必填项。填写申办企业时需是用户所绑定的企业,如果之前没有绑定,则可以输入企业全称,点击“保存为常用企业”在本页面进行绑定。(如为本公司自行申办文件所属方不用填写)
出证周期选择“立等”;点击“添加文件”选择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认证类型选择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实证明书,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PDF格式)。
所有信息都录入完成后点击“生成订单”会打开一个确认页面,用户可以在该页面确认录入信息,也可以打印该页面的总览表和证明书的申办表,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后会生成一条证明书订单。生成的订单信息可以在“个人中心”——“商事证明书”页面查看。
4.3跟踪
用户已经提交的证明书申请可以在“个人中心”——“商事证明书”页面查看。页面主要显示基础的申请信息及文件状态的进度节点,需要查看更详细的信息可以点击“点击查看详细”进入详细页面。在详细页面,如果贸促会需要审核用户的证明书申请信息,则可以在此页面上查看到审核信息。其余所有新增页面录入的信息也可以在此页面查看到。在贸促会审核或受理之前,用户也可以对该条订单数据进行编辑和删除操作。
(来源:免责声明:本文由Mike外贸说结合中国贸促会通知以及青岛日报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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