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3-18 15:34
从2015年开始截止到2019年底,国务院共先后发布了4批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名单。
第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5年3月7日,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作为第一批跨境试点城市,杭州算是最早一批推出专项扶持政策的城市,在2015年6月2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通知(试行)》,该项办法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培养、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建设等四个方面对跨境进口企业进行了专项扶持。
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上:
1.年成交额超过1亿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每招引1家年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在平台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可获得不超过2万元的资金扶持。每家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资金扶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年成交额超过1亿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成交额年增幅超过1000万美元的,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年增幅超过5000万美元的,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年增幅超过1亿美元的,可获得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