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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新规来了,直播带货行业再出新规则

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5月新规来了,直播带货行业再出新规则

“直播带货”主播应满十六岁

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办法》划定了多条红线,将网络直播营销“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纳入监管范围。

这其中包括提出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要求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

行业乱象

动辄千万,甚至数亿的销售金额,让各大主播成为不少媒体和热搜榜追逐的常客。

但直播带货这个从互联网里生长出来的物种,却又天然的遗传了不少弊病,如产品造假、流量造假、剧本造假等。

想薅流量羊毛的除了主播之外,还有骗子公司。比如前段时间闹的比较狠的“薇娅跑路”,就是骗子公司借用薇娅的流量收割其他商户。

翻车现象则更 “普遍”,辛巴" 假燕窝事件 ",罗永浩直播间羊毛衫出现假货,薇娅带货商品多次被指抄袭,李佳琦卖锅翻车……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同时,《办法》还对直播营销平台相关安全评估、备案许可、技术保障、平台规则、身份认证和动态核验、高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识别处置、新技术和跳转服务风险防范、构成商业广告的付费导流服务等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将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发布者细分为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明确年龄限制和行为红线,对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相关广告活动、线上线下直播场所、商品服务信息核验、虚拟形象使用、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开展商业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强调,直播营销平台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证据等支持。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和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

(来源:K哥聊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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