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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信用证“陷阱”你知道如何破解吗?

昨天在当今贸易界中,信用证因其安全系数较高而成为外贸企业的“新宠“,但同时它也成为不法商人用来设置机关的“新生代“,其中的商检条款备受他们“青睐,那么,利用信用证作弊其中的“陷阱“到底有哪几种呢?

外贸信用证“陷阱”你知道如何破解吗?

外贸单证中心 昨天在当今贸易界中,信用证因其安全系数较高而成为外贸企业的“新宠“,但同时它也成为不法商人用来设置机关的“新生代“,其中的商检条款备受他们“青睐,那么,利用信用证作弊其中的“陷阱“到底有哪几种呢?

一、授权签字人签字与银行样本签字不一致

一些不法商家不要求提交客户检验证书,而是要求第三方出具商检证书,但这种信用证往往拖出一条“尾巴”,即商检证书签发人的签名应与银行预留印章一致。对方有充分的理由:防止伪造签字人签发商业检验证书。

但事实上,这一理由的基础并不牢固,因为银行的审查只是依据单据的外观和按照国际惯例,没有对单据的真实性进行判断。事实上只要银行一口咬定样本签名与开证行的不一致,议付行和出口货物就没有办法。遗憾的是,开立此类信用证的银行会以签名和样本不一样而拒绝支付单据,付款主动权完全落在进口商一方,因此出口商只能在进口商签署订单后才能收到货款,这大大延长了收汇时间,占用了我出口企业的资金,利息白白损失,无形中增加了出口成本。

二. 精心设计办证机构

增加办证难度,使我们难以办理或及时办理,人为造成不合格点拒付。比如,有一些到货证书要求我们的检验证书要经过进口国的领事机构认证,而当地没有这种机构,必须在北京和上海办理,这样就会耽误证书的速度,很容易导致单据提交的延迟,如果单据错误,修改就会变得极其不便。当修改后的单据交给议付行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往往已经过了,导致信用证失效,给收汇带来很大风险。

对于如此多的风险,有关方面提醒我们,外贸企业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仔细审查证据。实现“软条款”的早期发现。在贸易过程中,收到信用证后,立即与合同核对,看条款是否与合同相符,是否可以成交。当你发现问题时,你应该联系申请人立即修改信用证。不要等货物已经在船上,为时已晚。一旦对方拒绝修改信用证,我们就处于被动状态。

2.试着让对方的客户从一些大的有信誉的银行开立信用证。因为银行一般都会认真对待自己的声誉,所以对“软条款”问题也会认真对待,风险要小得多。

3.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应努力使客户同意由我国商检机构进行商检。近两年来,由于改革开放,我国商检机构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越来越高,信用越来越大,各国的贸易商都愿意认可他们的检验结果。如果能争取中国商检部门实施商检,不仅方便了我们的企业,而且掌握了主动权。

三. 设置客检条款

在信用证文件中,往往规定受益人必须在谈判时提交发证方签发的检验证书。这个规定很有道理,也就是说,我没有检查过你们的货物,我怎么能让开证行付款呢?这样,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对方手中。一旦进口商未能及时签发检验证书或延迟签发检验证书,我方将无法及时将证书交给议付行交单,且开证行将因迟交单据而拒绝付款,或者进口商会对货物挑三拣四,不出具检验合格的检验证书,导致单据不符,开证行拒绝付款。直到那时,狐狸的尾巴才显露出来,威胁我们减少价格。通常在这个时候,货物已经到达港口。如果你多停留一天,你会受到更大的损失。无奈之下,出口商只好以较低的价格把货交给对方..(来源: 丝路赞外贸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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