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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是FOB,CFR和CIF。三者共同点有:卖方负责装货并充分通知,买方负责接货;卖方交单,买方受单、付款;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都适合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是FOB,CFR和CIF。

1、FOB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按此术语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CFR,中文意思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3、CIF,中文意思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装运船舱内),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CFR、FOB、CIF这三种外贸报价方式的共同点:

01,卖方负责装货并充分通知,买方负责接货;

02,卖方办理出口手续,提供证件,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提供证件;

03,卖方交单,买方受单、付款;

04,装运港交货,风险、费用划分一致,以船舷为界;

05,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

06,都适合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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